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23 15:12:04
每經編輯|段煉
5月22日,廣東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發布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區古洲路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財物,經調查,原主不明。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八十條規定,現將相關無主財物明細公布如下,請合法財產所有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持身份證、合法財產證明材料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偵查大隊申報返還事宜。
依法扣押的無主財物明細如下:
人民幣現金壹佰伍拾柒萬元整(¥1,570,000.00),均為面額100元的人民幣現金鈔票。
若公告期限屆滿仍無人認領,將視為無主財物,梅江分局將根據《無主涉案財物公告處置工作指引》相關規定上繳國庫。
編輯|段煉 易啟江
校對|程鵬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新京報、平安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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