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7 03:02:31
每經記者 孫嘉夏 發自上海
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國進民退”。
當“同城快遞50克以下、異地快遞100克以下由郵政專營”的條文即將以立法的形式出現在國內民營快遞的眼前時,20多家快遞企業再次發出質疑之聲,并聯名向相關部門上書呼吁。
在昨日舉行的民營快遞發展高峰論壇上,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崔忠付稱,已收到了快遞企業的上述緊急呼吁。根據這些民營快遞提供的數據顯示,如果與《郵政法》配套的《郵政企業專營業務范圍》一旦出臺,將會造成從事異地民營快遞的企業失去30%到50%的業務量,而95%以上的同城快遞企業或將面臨倒閉以及大量人員的失業。
郵政專營“大限”將至
紛紛擾擾歷經數十次修訂的新《郵政法》即將于10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這意味著與《郵政法》配套的《郵政企業專營業務范圍》即將確定。在今年4月表決通過的新《郵政法》中,這一牽動人心的專營范圍并未得到明確,而是交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綜合多方信息來源顯示,郵政專營范圍將設定為“同城快遞50克以下、異地快遞100克以下”,而這成了國內民營快遞的大限。星晨急便總裁陳平對此有些“哭笑不得”,這位剛剛從家族企業宅急送脫離出來,急欲大顯身手的快遞業“老人”,幾乎在創業初期就遭遇 “當頭一棒”。“生米都快做成熟飯了,只是讓你發發牢騷而已,你能改變現狀嗎?改變不了了。”
圓通快遞總裁喻渭蛟卻仍不甘心,還在堅持呼吁,他拿出了一組數據:快遞企業的信件業務量占40%至60%,其中100克以下的占80%;同城快遞中,50克以下的占50%到60%。“數據的背后意味著很多民營快遞將失去大量的業務,員工將被裁,部分民營快遞不但將面臨經營困難,甚至會面臨倒閉。”
目前,國內快遞業從業人員約在50萬左右,其中國有企業內郵政快遞從業人員約為6萬人。“圓通快遞的業務量如按信件專營范圍,同城50克、異地100克以下將占到我們公司40%左右的業務量。”喻渭蛟說。而一名上海快遞企業的總裁助理告訴記者,民營快遞界普遍達成的共識是,這一規定將造成95%以上的同城快遞企業倒閉,異地快遞企業喪失30%至50%的業務。“這一數字已經形成意見上報給國家有關部門、行業協會。”該總助稱。
民營快遞的拼爭
記者了解到,7月1日,國家郵政局等部門曾就郵政專營問題召開座談會。此后,上海10余家民營快遞曾聯合向國家郵政局、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寫信反映郵政專營問題。當時,郵政專營的范圍曾被限制為同城快遞150克以下、特大城市間快遞100克以下、國家機關公文由郵政專營。而在8月7日再次召開的座談會上,征求意見的標準則被分別調整為100克、50克,但這一方案并沒有得到民營快遞的贊同,參加會議的順風、圓通、申通等快遞企業均明確表示反對。
相關快遞公司人員向記者表示,以上海快遞企業為主的26家民營快遞公司聯合以發表“公開信”的方式,希望放開商務信件的經營權,或采用“資費加重量”的方式予以界定,而不是一刀切地以重量計算。記者得到的公開信顯示,民營快遞企業認為,快遞業務即為競爭性業務,專營之說沒有法律依據,違背郵政法立法宗旨。同時,法律賦予公民通信自由權與服務的選擇權,而專營則使用戶喪失了選擇的自由,并認為不能以法的名義“逼死”蓬勃發展的民營快遞企業。
發表公開信的同時,上述26家民營快遞企業也委托包括申通、圓通在內的代表赴京向國家郵政局、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遞交書面意見,希望能讓民營快遞參與競爭。民營快遞拿出了自己的資費加重量標準,“我們認為,150克以下的,可以由郵政來做,但如果同城快遞價格不低于10元、異地快遞價格不低于15元,民營快遞也可以做。這樣既避免價格戰,也能兼顧到民營快遞、郵政、消費者各方面的利益,而且也是國外通行的做法。”上述上海快遞企業總助告訴記者。
專家:郵政專營有依據
郵政專營歷來是爭議的核心問題,在2003年《郵政法》修改稿第5稿中,郵政專營的范圍為“500克以下信件”,當時引發外資快遞和民營快遞的強烈抗議;2004年,修改稿第6稿中郵政專營的范圍被縮減至350克,但同時將商務信函也納入專營范圍,同樣遭到民營快遞的強烈反對;此后郵政專營范圍被設定為150克,仍舊遭到反對。
北京市律師協會郵政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劉新昨日在民營快遞發展高峰論壇上表示,快遞專營和消費者的選擇權并不矛盾,郵政專營有法律依據。劉新認為,郵政專營可保證國家信息安全、保證公民的通信權、也可以通過專營來補貼郵政業務普遍服務而造成的虧損。
劉新舉例說,郵政送東西到偏遠地區或邊窮地區不可避免會有虧損,因此國家勢必要給補貼,而專營部分的收益即可補貼普遍業務造成的虧損。“既然郵政專營帶有補貼的需要,補償的程度自然應該和虧損的幅度相適應,目前100克和50克的規定,關鍵就在于郵政企業自身的利益平衡點。”劉新說。
劉新進一步補充說,郵政專營規定的范圍應屬于反壟斷法所討論的內容。而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國家對涉及到經濟命脈的企業,應對它的專營權實施保護,而郵政專營也屬于該專營權的一部分,“因此郵政專營還是有法律依據的。”
核心仍是利益之爭
“一定要尊重消費者和廣大用戶的選擇權,”崔忠付對于信息安全的說法并不贊同,“你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他知道哪些東西機密,會交到他認為最安全的快遞公司去遞,這是我們制定專營范圍的原則。”
而喻渭蛟則言辭犀利地說:“這是以信件安全為由歧視民營快遞業務。信件的安全應該由消費者自己作出選擇,而不是強迫消費者選擇。現在100克以下不安全,那么100克以上就安全了嗎?郵政企業還是沒有政企分開,如果說政企分開了,前提也就是允許放開進行市場競爭,政企分開就是要普遍服務和競爭性業務區分開。”
此外,郵政專營還將遭遇執行難的問題。“郵政的人能門對門盯著我們嗎?是不是還要拿著秤過來稱重?還是在馬路上抽查我們的車子?這樣要耗費多少人力、物力,這里面幾乎沒有操作的空間。”上述民營快遞總助說道。
顯然,雙方的爭執源于對利益的爭奪。截至2008年的統計數字顯示,國內同城快遞的商務信件領域內,民營快遞占據了80%以上的市場份額,郵政快遞的份額不足2成;而在異地快遞的商務信件中,民營快遞的市場份額也超過60%,郵政快遞約為38%。
更重要的是,商務信件的利潤率遠遠超過普通包裹。“快遞企業的成本主要是兩塊:重量和距離。相比包裹,信件輕,不占地方,需要的人力物力都少。如果以航空8元一公斤計算,一公斤可以放10~20封信,每封信收15~20元,信件的利潤率就太可觀了。另一方面,如果是限時快遞如次晨達等,利潤率更高。”上述快遞企業總助告訴記者。
“其實,真正專營的原因是信件快遞的利潤高于包裹快遞的利潤。”在上述公開信中,民營快遞企業這樣寫道。
(每經記者周曉芳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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