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30 20:24:36
每經AI快訊,根據《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9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開展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備案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備案對象 根據《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的人臉信息存儲數量達到10萬人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向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 二、備案時間 (一)自2025年6月1日起,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的人臉信息存儲數量達到10萬人的,應當自數量達到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履行備案手續。 (二)2025年6月1日前,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的人臉信息存儲數量已經達到10萬人的,應當在2025年7月14日前履行備案手續。 (三)備案信息發生實質性變更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變更手續。(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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