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4 17:50:17
每經AI快訊,日前,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的,家庭經濟狀況應符合以下情形:1.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不高于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2.家庭人均擁有貨幣財產總額,包括現金、存款、理財產品、有價證券、商業保險以及家庭成員有市場主體注冊或在各類企業中投資認繳出資額,不得超過36個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之和;3.其他家庭財產符合《天津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定辦法》有關規定。符合上述條件的,被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其成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每戶每月救助標準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享受待遇參照原低收入家庭標準執行。1.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2.家庭成員中患有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大病或門診特殊病的家庭;3.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在校大學本科學生的家庭)的單親家庭,學齡前是指3至6歲兒童;4.領取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的家庭;5.家庭成員均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且無子女的家庭。(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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