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0-26 20:30:49
◎2021年,*ST中昌公告稱,發現董事厲群南涉嫌挪用資金,6月2日晚,*ST中昌再公告稱,厲群南已被批捕。
◎10月26日,“中昌大數據”公眾號發布一篇聲明稱,不存在公司董事厲群南私自挪用資金的情況,同時,“該事項涉嫌公司管理團隊存在惡意構陷的嫌疑”。
◎當天,*ST中昌證券部工作人員就此進行了回復。
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文多
據證券時報等報道,10月26日,“中昌大數據”公眾號發布一篇聲明表示,通過核查資料證明,不存在公司董事厲群南私自挪用資金的情況,同時,還發現公司存在以給厲群南立案為目標導向的法律服務合同(金額150萬元),“該事項涉嫌公司管理團隊存在惡意構陷的嫌疑”。
據了解,6月2日晚,*ST中昌(SH600242,股價1.65元,市值7.5億元)曾發布公告稱,經公開查詢系統發現,厲群南涉嫌挪用公司資金案有了進展,公司從司法機關獲悉,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已于2022年6月1日作出對厲群南批準逮捕的決定。
10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ST中昌,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首先公司公眾號已經停止運營好幾年了,其次,公司對外發布的任何聲明都需要經過審批,經咨詢相關領導,沒有審批過該文章。最后,信息發布需以公司公告為準。
記者注意到,截至發稿時,上述公眾號所發布聲明已被刪除。
據上市公司此前公告,2021年,*ST中昌新任管理層為規范公司治理開展了對下屬公司的核查工作,發現厲群南涉嫌挪用資金,厲群南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海云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云克)的原負責人。
上海碧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碧晟)起訴上海云克的全資子公司上海今采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今采)時曾提到,“2020年12月及1月,上海碧晟分七次購入礦機設備螞蟻礦機及神馬礦機共計1236臺”。
按上海碧晟的說法,2021年1月30日,上海碧晟口頭委托上海今采以自己名義代為簽署前述機器與“礦場”的托管協議,并以上海今采名義繳納了部分電費。
上海碧晟稱,未料2021年3月,在機器設備價格及設備賬戶收益大幅度上漲的情況下,上海今采覬覦資產,企圖將前述機器設備及賬戶挖礦收入據為己有。2021年5月13日上午,上海今采突然篡改313臺礦機的收益賬戶地址,導致上海碧晟對礦機收益賬戶完全失去控制。上海今采還同時通知三家托管礦場企圖接管前述設備的全部日常運營管理,搶奪全部礦機及收益。
同時,*ST中昌檢查合同發現,2021年1~9月公司為購買服務器事項而支付的2781.21萬元款項,并未在公司賬面或實質形成資產,同時核對該類資產采購合同發現,采購內容為:神馬礦機(型號:M31S-76T44W)、超算服務器(型號S10Pro)均為當下主流的比特幣礦機,其使用用途僅為比特幣挖礦,并不能應用于公司經營業務,且公司日常經營無須大規模購置服務器作為業務支撐,僅按需租賃上游行業服務器流量即可。
此外,*ST中昌為托管費事項而支付的2524.34萬元款項,均為托管上述礦機形成的費用,公司為押金事項而支付的49.17萬元款項,也為上述礦機托管的押金。
基于上述情況,上市公司搜集、掌握了相關的證據材料并報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了《立案告知書》。*ST中昌后又公告稱,2022年6月1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決定對厲群南批準逮捕。
對于上市公司的前述說法,厲群南方面一直未曾承認。
在5月14日的公告中,能看到厲群南的態度。上市公司收到董事厲群南發給董事會、監事會、全體高管、公司年審會計師及其他相關單位的聲明文件,內容為:“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就公司董事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的事情,經本公司核實,作出如下聲明:對于購置服務器事宜……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厲群南先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挪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對于被批捕一事,厲群南方面也表示未曾收到相關文件。此前,*ST中昌內部人事動蕩不斷。6月15日,公司在監管工作函的回復公告中也曾透露,陸肖天以“已與董事厲群南先生進行溝通”、“短時間無法向公安機關致電核實”為由,對董事厲群南被批準逮捕公告不保真并提出異議。
據上市公司10月26日公告,近日董事厲群南表示其本人及家屬沒有“收到檢察院、公安機關發布的”批準逮捕通知書,截至目前,公司也沒有收到批準逮捕通知書,公司正積極核實該事項并將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0月26日中午,中昌大數據公眾號發表了一篇聲明稱:
核查了關于董事厲群南刑事案件相關的服務器購買審批流程、相關上下游合同、租賃服務器回款憑證等以下事項:2021年1月至4月期間,海外的孫公司Singapore Yunke Network Technology PTE.LTD(新加坡云克)采購了一批服務器作為固定資產,用于提供云算力技術服務所需設備的租賃業務,設備采購履行了公司的審批流程,該業務也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有明確的披露和說明。新加坡云克購置的服務器作為固定資產用于實際經營,2021年1月至4月期間新加坡云克也收到了該業務的租賃服務費。該設備租賃業務已經過第十屆第十三次董事會全體董事審議通過,也履行了相應的議事規則及披露程序,符合公司的制度流程。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厲群南私自挪用資金的情況,其中2021年1月至4月期間,公司下屬公司新加坡云克累計收到云算力設備租賃業務的租賃服務費共計151.3萬美金。公司將會將上述材料補充提供給公安機關及檢察院,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及檢察院調查。
公眾號發布的上述聲明還稱,此外,公司存在以給厲群南立案為目標導向的法律服務合同(金額150萬元),該事項涉嫌公司管理團隊存在惡意構陷的嫌疑,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使公司原董事厲群南受到不法迫害。公司將根據事實情況,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不過,至記者發稿時,上述聲明內容已被刪除。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66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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