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1-12 14:37:53
◎此次,江西省對“兩高”項目范圍進行了明確,暫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煤電8個行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等價值)及以上的項目。
◎江西省要求,各級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審查新上“兩高”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產業規劃、“三線一單”、規劃環評要求,是否依法依規落實產能置換,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核準、備案或辦理相關手續。
每經記者 于垚峰 每經編輯 張海妮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嚴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兩高”項目范圍:暫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煤電8個行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等價值)及以上的項目。
《意見》要求,對擬建“兩高”項目,各地在履行各項審批手續之前,要深入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確保符合各項政策要求,并及時納入本地區“兩高”項目清單管理,堅決杜絕以改革為名放松對上馬“兩高”項目的監管。
此次,江西省對“兩高”項目范圍進行了明確,暫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煤電8個行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等價值)及以上的項目。
具體包括但不限于:(1)以下行業領域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石油煉制,石油化工,現代煤化工,焦化(含蘭炭),煤電,長流程鋼鐵,獨立燒結、球團,鐵合金,合成氨,銅、鋁、鉛、鋅、硅等冶煉行業,水泥、玻璃、陶瓷、石灰、耐火材料、保溫材料、磚瓦等建材行業,制藥、農藥等行業。(2)其他行業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業爐窯、鍋爐的項目。“兩高”項目范圍根據國家規定和江西省實際動態調整。
意見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兩高”項目建設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要求,符合國家、省產業布局和管理有關規定。對工藝、技術、裝備等屬于限制類或淘汰類的“兩高”項目,一律禁止投資新建、擴建,發展改革、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林業、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審批等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屬于技術改造的“兩高”項目,確保技改后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只減不增。
另外,江西省嚴格落實選址要求。“兩高”項目選址應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強制性標準要求。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原藥制造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且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并滿足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要求。涉及江河湖庫的建設項目,應充分考慮岸線保護利用、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防控要求,科學、合理確定“兩高”項目與江河湖庫的距離并滿足國家和江西省相關規定;項目選址下游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濕地保護、農田灌溉、水生生物保護等水功能區的,在確保項目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還應采取必要的減緩措施,確保受其直接影響的水功能區達到相應的水質標準。
江西省要求,各級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審查新上“兩高”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產業規劃、“三線一單”、規劃環評要求,是否依法依規落實產能置換,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核準、備案或辦理相關手續。加強對基層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的監督與評估,加強相關業務培訓與指導,對審批能力不適應的依法上收審批權限,堅決杜絕以改革為名放松對上馬“兩高”項目的監管。設置行政審批局的地區,涉及“兩高”項目審批,應征求本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后實施審批。
新建、改擴建“兩高”項目必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滿足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行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原則要求。各級環評審批部門要嚴格“兩高”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對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一律不予環評審批。
意見要求,將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情況列入各地能耗雙控考核,在高質量考核中增加體現能耗雙控和“兩高”項目要求的指標權重。將各地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工作情況納入省委巡視、省委省政府督查、省級環保督察內容,嚴查地方盲目上馬“兩高”項目情況。建立常態化督促、約談、通報、問責機制,對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加強督促、約談;對屢次督促約談仍然落實政策不力、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監管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門,依紀依法進行通報、問責。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7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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