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網站 2020-02-23 17:23:16
為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動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和省、市相關政策文件精神落地落實,切實強化金融對防疫情穩經濟的保障作用,全面扶持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盡最大努力減少疫情對中小企業的影響,著力保障全市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產,現結合全市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保障疫情防控融資需求
1.形成全市疫情防控和物資保障重點企業名單,爭取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牽頭,會同商務、農業農村、國資、交通運輸等有關行業部門,梳理匯總全市為應對疫情所需的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有關原輔材料和設備制造配套企業、收儲流通企業,重要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運輸企業、銷售企業,以及提供相關信息通信設備和服務系統的企業,形成全市疫情防控和物資保障重點企業名單,并向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爭取納入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的全國性名單或省級名單。(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行業主管部門依職責落實)
2.優化疫情防控信貸服務。對于納入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的全國性名單或省級名單企業,市金融辦協調承擔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的9家全國性銀行和3家地方法人銀行發放專項再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減100個基點。市財政局落實好專項再貸款貼息政策,確保名單內企業在享受中央財政和省財政貼息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實際融資成本。對于未能納入全國性名單和省級名單的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市金融辦牽頭協調駐昌金融機構予以積極支持。(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依職責落實)
3.爭取“戰疫專項債券”融資。牢牢把握疫情防控專項債券注冊發行“綠色通道”的政策窗口期,充分利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加強與專業中介機構合作對接,積極推進重點國有企業和疫情防控龍頭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等“戰疫專項債券”。(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南昌市政控股公司、南昌城投公司、南昌軌道交通集團、南昌工業控股集團、南昌旅游集團、南昌水投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新區〕管委會依職責落實)
4.加大產業引導投資。南昌市重點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及其子基金、南昌市科技發展引導基金及其子基金應加大對大健康產業的支持力度,募集資金重點投向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診療服務、新藥研發外包服務等行業企業,助推企業發展并滿足疫情防控需要。(市投資促進局、市科技局、南昌工業控股集團依職責落實)
二、促進經濟穩健增長
5.爭取重大重點項目建設資金。堅持“廣開前門、多渠匯水”,建立完善全市重大重點項目融資統籌協調機制,全力爭取銀行信貸、地方政府一般債、地方政府專項債、企業債、公司債、債務融資工具、險資等資金。(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南昌市政控股公司、南昌城投公司、南昌軌道交通集團、南昌工業控股集團、南昌旅游集團、南昌水投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新區〕管委會依職責落實)
6.開展“保復工復產”銀企對接。市發改委、市工信局會同商務、農村農業、國資、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部門梳理匯總全市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三農”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以及上市公司、重點擬上市企業復工復產融資需求。市金融辦協調駐昌金融機構開展銀企融資對接,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積極支持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按照屬地原則及時解決銀企融資對接遇到的問題。鼓勵開展線上審批操作,減少客戶面訪等非必要人群聚集。(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金融辦、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新區〕管委會依職責落實)
7.穩定貸款到期企業信貸供給。對發展前景好但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積極引導駐昌金融機構采取貸款展期、無還本續貸、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減免逾期利息、延遲還款期限和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做到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審慎調整信用評級和風險分類,幫助企業緩解貸款到期還款困難問題。(市金融辦牽頭落實)
8.深度降低企業貸款“過橋”成本。加快設立首期規模不低于2億元的普惠性轉貸基金,托管機構設立前暫由南昌工控產業擔保有限公司履行普惠性轉貸職責,防疫期間年化費率按基準利率執行,堅定與中小企業共克時艱。(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南昌工業控股集團依職責落實)
9.用好紓困基金。用好南昌市重點企業紓困基金,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建立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期間科學規范、高效靈活的投資決策機制,加大對優質上市公司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企業紓困力度,著力緩解企業股權質押風險、公司債券兌付風險。引導金融機構穩妥處置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平倉風險。(市金融辦、南昌工業控股集團依職責落實)
10.保障公眾征信權益。對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流動性緊張而產生的貸款逾期,以及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與抗擊疫情的醫護人員和工作人員還款不便造成的貸款逾期,暫不視為違約。企業向金融機構簽訂還款承諾書后,相關信用記錄不在信用南昌網站公開公示,不列為信用聯合懲戒對象。(市發改委、市金融辦依職責落實)
11.發揮保險風險保障功能。支持保險機構開發并提供針對參與抗擊疫情的醫護人員和工作人員、復工復產企業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企業責任險等專屬產品和公益保險計劃。引導保險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優先處理,做到應賠盡賠、應賠快賠。發揮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作用,引導中國信保江西分公司對出口企業因疫情導致的出運前風險提供保障服務,協助企業防范海外買家借疫情拒收出口產品風險,推廣“信保貸”等線上小微企業保單融資專屬產品,為受疫情遇到困難的外貿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市金融辦牽頭落實)
12.大力推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把握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機遇,加快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導、機構輔導、銀行助力、渠道暢通”的“五位一體”企業上市工作生態圈,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幫助企業登錄與之發展相匹配的資本市場。支持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發行企業集合債、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信用緩釋憑證等,緩解短期資金壓力。(市金融辦牽頭落實)
13.履行地方金融企業服務功能和社會責任。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貸款支持力度,適當下調年化綜合利率,緩收或減免部分逾期罰息,完善續貸安排,適當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主動對接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融資增信需求,降低擔保費率,逐步減少、取消反擔保要求。鼓勵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供應鏈金融機構優先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適當延長業務期限,下調收費標準,緩收或減免部分逾期罰息。(市金融辦牽頭落實)
三、強化盡職免責和正向激勵
14.強化盡職免責。降低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盈利考核,對已按規定妥善履行擔保手續人員,在盡職的情況下依法依紀予以免責。(市金融辦、南昌工業控股集團依職責落實)
15.激勵金融機構擔當作為。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識強、勇擔當、善作為的駐昌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企業,市政府在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獎勵中給予專門表揚獎勵。鼓勵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建立相應激勵機制。(市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新區〕管委會依職責落實)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