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1 08:38:46
日前,上海證監局發布《關于對上海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監督管理措施的決定》。上海證監局表示,上海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四方面違規行為。一是,未對部分投資者進行適當性評估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二是,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前未與個別客戶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三是,對客戶進行不實、誤導性營銷宣傳;四是,內部控制不健全。上海證監局決定,對東方財富研究所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要求該公司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要求落實整改,完善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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