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9-06-02 19:31:38
近期,中國債券信息網發布公告顯示,中央結算公司受發改委委托,將開展2018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信用評價工作。其中,對54家券商實施全面評價,31家實施重點評價。
Wind資訊數據顯示,2018年共有52家證券公司參與企業債的承銷工作,國開證券以23只債券、222.75億元承銷規模居于首位。此前,海通證券曾連續三年獲得信用評價分數的“頭名狀元”。2018年的打分情況又將如何?
根據公告,此次評價對象為2018年作為主承銷商或參與過企業債券承銷或承銷的企業債券仍在存續期內的承銷機構。其中,對于獨立主承銷1支及以上企業債券的54家主承銷商實施全面評價;對于僅作為聯席主承銷商參與承銷或僅從事企業債券存續期管理工作的31家承銷機構實施重點評價。
對比去年情況來看,2017年納入全面評價的主承銷商共有61家,相比之下2018年企業債主承銷商數量有所下滑。
從信用評價體系來看,整體打分板塊設計與去年相比較為一致:信用行為指標(50分)、業務指標(35分)和專家及機構評價指標(15分)三個板塊.
信用行為指標包括:
1.違約情況、處罰/處分情況(11分)。包括對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在2018年度企業債券違約風險處置中的履職盡責情況、受到監管機構行政處罰處分情況等進行評價。
2.信用信息(16分)。通過大數據手段,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查詢,由發改委授權的征信合作機構篩查主承銷商及其高管的失信失職行為,并就納入中介機構信用檔案的主承銷商負面信息情況進行相應扣分。
3.企業債券業務合規性(15分)。依據《企業債券中介機構信用評價辦法》,對主承銷商在企業債券發行承銷、存續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業務合規性案例實施評價。存在不合規情況的,給予相應扣分。
4. 申報階段負面行為(8分)。由企業債券技術評估機構,對企業債券申報評估過程中主承銷商是否盡職盡責、真實誠信、充分披露風險等方面進行評價。
業務能力指標包括:
1.業務制度與人才隊伍建設(9分)。對主承銷商業務人才隊伍、組織架構、相關標準和制度建設執行情況進行評價。
2.業務開展與創新能力(19分)。對主承銷商在2018年度企業債券承銷支數、承銷量、業務創新情況、優質企業營銷能力、發行定價能力等指標進行評價。
3.專業能力(7分)。由中央結算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對主承銷商的企業債券發行承銷質量、登記托管工作配合程度進行評價。
專家及機構評價指標(15分):
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對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在債券轉報和存續期管理階段配合情況以及潛在違約應急處置情況進行評價;由發行人、投資者、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典型代表,對主承銷商的信用情況和專業能力進行評價;由相關市場專家對主承銷商企業債券業務開展的規范運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評價。
據業內人士介紹,發改委及中央結算公司對企業債券主承銷商的信用評價綜合案例考量、社會評價及主管部門、發行人、市場機構、專家等多方面意見,其評價結果已成為對主承銷商執業水準的權威評價,在業內得到高度認可。該評價對于企業在選擇主承銷商時具有重要參考作用,同時也能促進券商合規展業,提升服務質量,對促進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意義重大。
此前,企業債主承銷商信用評價工作已連續開展3年。發改委在2017年評價結果出爐之時表示,受評主承銷商信用情況和勤勉盡責情況較好,業務行為合規度較高,服務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場機構及各業務領域專家的認可。企業債券主承銷商中,海通證券、國開證券、中信建投證券、申萬宏源證券等4家機構連續3年排名前10位。
就2017年的打分情況來看,在百分制的情況下,海通證券和國開證券優勢明顯:海通證券以93.06的分數居于首位,國開證券則以91.74分緊隨其后。其中,海通證券已連續三年居于行業首位。
在2018年,企業債主承銷商席位將發生怎樣的變化?海通證券能否實現“四連任”?
Wind資訊數據顯示,以“發行起始日”為標準進行統計,2018年共有52家證券公司參與企業債的承銷工作。而在2018年企業債承銷榜中,國開證券以23只債券、222.75億元承銷規模居于首位,緊隨其后的是海通證券和中信證券,承銷規模分別為193.53億元、156.67億元,承銷數量分別為22只、20只。
國開證券2018年年報顯示,其2018年全年實現債券承銷規模1222.3億元,其中企業債、政府支持機構債承銷規模排名行業第一。在發改委全年核準的20只累計2758.4億元優質企業債中,國開證券占8只,居于行業第一。此外,國開證券在2018年承銷國內首支民營企業債券(18亞迪綠色債01)、首支制造業優質主體企業債券(18華汽債01、18華汽債02)、首單綠色可續期企業債(18河鋼綠色可續期債01),2018年承銷鐵道債12期,業務特色明顯。
事實上,上述內容絕大多數屬于主承銷商評價的加分項。根據評價指標來看,券商當年企業債承銷支數、承銷量均可折成加分,且是否為鐵路總公司債券承銷團成員、是否承銷首支創新品種及創新品種承銷情況等也是加分項的重要部分。
另外,在發改委持續支持優質企業發債融資的背景下,“優質企業債券承銷支數”指標的分數較2017年有所提升,承銷3支及以上優質企業債券即可加2分,系此次年度評價中為數不多的分數變動之一。
據國開證券內部人士介紹稱,國開證券成立8年以來承銷債券規模超過1.6萬億元,其中企業債占比超八成。在2018年企業債承銷規模市場第一的基礎上,國開證券將進一步加大優質主體企業債券承銷,推動公司企業債業務高質量發展;同時嚴格按照發改委要求,進一步強化企業債券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防范企業債券風險。
在2018年信用評價中,債券違約、主承銷商受處罰、負面信息等情況仍是影響總分數的“大項目”。
在2018年債券市場違約步入“常態化”的背景下,部分企業債同樣未能幸免。Wind數據顯示,2018年以來,共有9只企業債發生違約,合計債券余額規模為67.3億元;涉及5家發行人,其中3家為民營企業。在主承銷商方面,共涉及華林證券、國海證券等5家券商。
其中,無違約或潛在違約的可得6分(出現違約風險但履職盡責處置妥當的,可酌情加1-2分);有違約未盡職但未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負面影響的扣3-4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負面影響的得0分。
此外,在債券業務收到監管部門處罰的,每次將酌情扣1-3分。券商中國記者根據易董平臺梳理發現,2018年券商因債券業務處罰的大有人在。
此外,在去年的評價工作中,發改委點名部分券商存在的問題,具體包括:
部分主承銷商對企業債券申報、發行、存續期管理的相關政策把握不夠準確,出現申報要件明顯不符合規定;
申報文件前后不一致,存在多處數字、文字等低級錯誤;未履職盡責,信息披露不完善,申報材料不真實、不完整;
未按照抵押資產監督協議約定對債券抵押資產進行后續跟蹤評估和信息披露等問題。
其中,中原證券在本次評價年度內兩次出現上述問題。相關機構的不誠信、不專業行為均已在信用評價的相關指標評分中體現。
在本次評價過程中,首創證券不配合評價工作,未按要求提交自評報告,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評分,發改委已將上述情況記入主承銷商信用檔案。
在今年的信用評價中,各家企業債主承銷商將獲得怎樣的分數?市場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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