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04 17:10:21
目前只有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和山西、湖北、重慶、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等8省(區、市)電力交易中心為股份制公司,其他電力交易中心仍為電網企業全資子公司,尚未實現電力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
每經記者|周程程 每經編輯|陳星 每經實習編輯|盧九安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9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顯示,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推進電力交易機構規范化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目前只有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和山西、湖北、重慶、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等8省(區、市)電力交易中心為股份制公司,其他電力交易中心仍為電網企業全資子公司,尚未實現電力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
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進電力交易機構規范化建設,通知要求,推進電力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
通知提出,電力交易機構應體現多方代表性,股東應來自各類交易主體,非電網企業資本股比應不低于20%,鼓勵按照非電網企業資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權結構。
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和各省(區、市)要按照多元制衡的原則,對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和各省(區、市)電力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為市場主體搭建公開透明、功能完善的電力交易平臺。
通知明確,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能源局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明確改革目標、細化實施路徑、完善配套措施,加快推進電力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實施方案于2018年9月30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備案。各電力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工作應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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