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網站 2018-04-25 16:04:46
證監會、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了開展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物業已建成并權屬清晰,工程建設質量及安全標準符合相關要求,已按規定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相關手續;物業正常運營且產生持續、穩定的現金流;原始權益人公司治理健全且最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明確優先支持大中型城市、雄安新區等國家政策重點支持區域和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的住房租賃項目開展資產證券化。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結合自身運營現狀和財務需求,開展資產證券化。(住建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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