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8-01-16 13:40:05
長達4年的長園集團控制權之爭終于落下帷幕。近日,在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簡稱“調解中心”),中國證券報記者與長園集團、沃爾核材相關負責人及調解員進行了深度對話,還原了這起國內首單通過調解方式化解控制權糾紛典型案例背后的故事。
CFP圖
記者 王興亮
該案例的典型之處在于給國內數量日益增多、復雜程度日益加深的控制權糾紛提供了一個首開先河的借鑒模式。
從2014年開始,長園集團、沃爾核材圍繞長園集團的控制權展開了一系列爭斗。深圳證監局對此始終保持密切關注,多次約談督導雙方。同時,為推動此事妥善化解,保障上市公司平穩健康發展,深圳證監局借助近幾年在行業糾紛調解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調解中心,探索通過解決控制權之爭的新模式。
在深圳證監局的引導下,2017年12月21日,沃爾核材、長園集團管理層以及調解中心工作人員三方正式會面商談。在充分了解了調解中心的相關職能、程序和成功案例后,糾紛雙方的代表當天均向調解中心提交了自愿接受調解中心進行調解的書面申請,調解中心次日即正式受理此案。
調解工作小組密切開展調解工作,分別于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3日及2018年1月8日召開三次“面對面”調解會議,組織雙方就相關事項進行磋商,并依照《公司控制權糾紛調解程序特別指引》的規定組織了“背對背”會談。
最終,在深圳證監局的積極引導下,通過調解中心為期約半個月的調解工作,長園集團與沃爾核材雙方于2018年1月9日簽署了關于妥善化解控制權之爭的和解協議。
根據雙方的和解協議,長園集團同意向沃爾核材轉讓長園電子75%的股權,沃爾核材同意向山東科興藥業協議轉讓部分長園集團股票。此外,沃爾核材及其一致行動人還承諾,不再增持長園集團股份(配股除外);積極支持長園集團長遠發展,對經長園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議案均投贊成票。
長園集團董事長許曉文表示,控制權之爭的解決,優化了公司股權結構、產業結構及資產負債結構,增加了公司現金流,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對沃爾核材而言,獲得長園電子75%股權將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熱縮材料領域的領先優勢。”沃爾核材董事長周和平也對和解方案十分認可。
調解中心副理事長、深圳國際仲裁院院長劉曉春介紹,一方面,化解矛盾有助于雙方上市公司更加健康快速發展,也保障了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控制權之爭為國內其他類似糾紛的處理樹立了第一例成功范例。這種調解方式有助于克服現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周全或不明確、行政監管介入依據不充分或訴訟司法程序周期較長等不足或難題,有助于雙方在不傷和氣的氛圍下以友好協商的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實現共贏或多贏。
調解中心有關負責人還透露,在深圳證監局的指導下,調解中心將和深圳國際仲裁院成立并購爭議解決中心(研究中心),解決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權之爭的有關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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