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6-16 01:22:56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編輯 陳 旭
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編輯 陳 旭
6月15日,財政部官網發布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近日財政部發文通知地方財政部門,建議在2017年債務限額內安排不少于1200億元,由地方政府統籌支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脫貧攻堅。
在對地方政府債務額度的利用上,財政部建議地方安排不少于600億元債務資金,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節水兩項工作。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舉措是增強地方財政支持農業的政策性約束,主要是解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投入不足的問題。
加大地方債支持農村力度
今年的中央1號文件明確,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確保農業農村投入適度增加,著力優化投入結構,創新使用方式,提升支農效能,并提出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財政部發文明確,建議地方安排不少于600億元債務資金,用于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節水兩項工作。其中:300億元債務支持農業結構調整,主要用于優勢特色產業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各地優勢特色產業提質增效,促進提檔升級,把地方土特產和小品種做成帶動農民增收的大產業;300億元債務支持農業節水,重點支持《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實施方案(2016~2020年)》《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規劃》《“十三五”新增1億畝高效節水灌溉面積實施方案》等農業節水規劃的實施。
李國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稱,有些地方政府更愿意發展非農產業、工業產業,明確規定增加對農業的投入,能夠解決地方缺乏動力籌集資金來發展農業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為拓寬扶貧資金來源,中央財政特別強調優化支出結構,2017年增加安排200億元,使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達到861億元的基礎上,財政部還建議地方安排不少于600億元債務資金支持脫貧攻堅,促進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
農村金融稅收優惠延至后年
當前,農村信貸供求矛盾突出,各項農村金融政策不斷出臺。為繼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財政部近日還發文延續有關稅收政策。
譬如,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中國銀行總行網絡金融部總經理郭為民近日撰文表示,近年來“三農”金融需求增長迅猛,缺口需求超3萬億元,“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然突出,由于缺乏有效擔保及傳統抵押品,27%農戶從正規渠道獲得貸款,40%以上有金融需求的農戶難以獲得貸款。
李國祥向記者表示,金融機構發展農村金融成本較高,財政、金融支農主要是為了降低金融機構向農民發放小額貸款的操作成本,以此來激勵金融機構增加發放對農戶的小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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