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12-14 23:53:16
2009年,贊善小學教學樓被測評為危樓并要求重建,新教學樓從贊善村里遷到了村邊緣靠近一條公路的位置,與舊址相距200米左右,不過土地證至今還未辦下來。與此同時,贊善村在贊善小學舊址上建起了3排6層的商品房,并對外公開出售。但記者卻得到了這樣的說法:這個房子屬于商品房,沒有房產證,有購房合同……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彪 河北攝影報道
每經記者 李彪 河北攝影報道
走近河北省沙河市的贊善村,朗朗的讀書聲分外清晰。尋聲望去有一棟醒目的紅色大樓,這就是贊善小學。
從2015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至今已有一年多,但圍繞這所小學的質疑之聲卻未曾中斷。
2009年,贊善小學教學樓被測評為危樓并要求重建,新教學樓從贊善村里遷到了村邊緣靠近一條公路的位置,與舊址相距200米左右,不過土地證至今還未辦下來。
與此同時,贊善村在贊善小學舊址上建起了3排6層的商品房,并對外公開出售。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詢問相關事宜時,卻得到了這樣的說法:這個房子屬于商品房,沒有房產證,有購房合同……
沙河市教育局副主任邵興民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沙河市國土資源局對贊善村作過處罰,主要是因為調地后沒有辦理土地證。而學校舊址上怎么做開發,這和學校沒有關系。
贊善小學舊址建起的商品房
贊善小學新址建起的教學樓
小學新址違規占地遭處罰
站在贊善村口,贊善小學嶄新的紅色教學樓很容易吸引行人的目光。走到校門口,可以清晰地聽到操場上施工隊正在作業的機器發出轟鳴聲,這些景象似乎在告訴我們,這所學校新建成并不久。
邵興民介紹,新教學樓是2012年開始建設,2015年暑假開始投入使用。
但是在贊善小學2015年9月份開學的時候,卻出現了一點小插曲。
贊善村村民王軍(化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新教學樓占了另一個村(18隊)的個人耕地,贊善村承諾給被占地的村民每人2萬元補償,結合土地的面積,相當于一畝地約40萬元的賠償。但教學樓蓋好后,補償資金沒有落實到位,一些村民就在開學的時候把教學樓堵住了,后經協商,落實了補償資金。
贊善小學為什么不在舊校址上建設教學樓,而選擇距離舊址約200米以外的地方建新樓呢?
邵興民稱,2009年教育部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時,當時贊善小學的教學樓是上世紀80年代建設的一棟三層樓,被認定為C級,屬于危房,根據要求需要拆除重建。由于學校舊址后面有一條河,導致擴建受限,此前學校教學樓和操場不是一個整體,中間隔了一條路,經常有車出入,存在安全隱患。
對此,沙河市國土資源局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原贊善小學屬村辦小學,分南北兩個校區,北校區為教學區,南校區為運動區。小學建筑被上級有關部門列入危改項目。
由于運動場和教學區分屬兩處,給學校教學工作帶來不便,學生上體育課需橫穿馬路,存在安全隱患,也不符合國家“校安工程”要求。鑒于此,為了便于學校教學和消除安全隱患,贊善村委會提出:由村委會負責將北校區置換到南校區建設,形成一個整體校園,原贊善小學北校區土地歸集體使用。
據了解,贊善小學北校區原址占地8.7畝,此次置換新址后,新建小學占地也為8.7畝。那么置換的新址此前是否為耕地呢?
“我們學校不負責征地,我們是為了(將教學樓和操場)整合到一起,土地是置換,現在的是8畝多,原來的也是8畝多,村里面把土地征好,把圍墻建好,我們在里面建教學樓。”邵興民說,新建設的學校用地是有條件建設區。
據了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三界四區”(即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擴展邊界和禁止建設邊界,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所謂有條件建設區是指為適應城鄉建設的不確定性,在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之外劃定的規劃期內用于城、鎮、村建設用地布局調整的范圍邊界。
邵興民透露,為了建設新校區,在2012年剛開始建設的時候,沙河市國土資源局對贊善村做過處罰,主要是因為調地后新校區沒有辦理土地證。目前,村里面的罰款也沒有交,土地證還沒有辦下來,還在走程序。
沙河市國土資源局證實:新址于2013年2月建設,未辦理相關用地手續,該局已對相關違法占地進行了立案查處。
“校安工程是國家層面要求建的,當時學校沒有土地證(的現象)比較普遍。如果要辦好土地證再建設學校,時間肯定來不及。現在全國有一多半的學校沒有土地證,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辦土地證手續很麻煩。”邵興民告訴記者。
學校舊址建商品房售賣
蹊蹺的是,贊善小學原址土地的利用也引起了爭議。
沿著贊善小學旁邊的道路向村里走200米左右,已經看不到贊善小學舊址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建有三排六層新樓的小區,除了小區里面的路面尚未硬化外,樓房基本建設完成,且已經開始對外出售。
這些高樓在贊善村低矮的樓房面前,顯得嶄新、耀眼,很多村民都想在此擁有屬于自己的新家。作為贊善村村民,劉翠(化名)已經向開發商交了12萬元定金,并選好了房子,等著小區建設完成后,交完余款便可入住。
劉翠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小區內房子好一點的樓層基本上都賣完了,現在正在給小區路面做硬化,開發商說今年底可以交房。
但劉翠同時告訴記者,買村里面蓋的這個小區商品房沒有房本,都是小產權,只能跟開發商簽合同。開發商擬了一個3頁紙的合同,合同內容簡單,由于與沙河市區樓盤賣房簽訂的合同內容不同,所以大家都不愿意簽。
實際上,早在2014年2月,河北省政府辦公廳曾印發《全省“小產權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小產權房”登記臺賬和違法違規項目檔案,逐個對“小產權房”項目提出處理意見及處理實施方案,叫停一切“小產權房”建設和銷售行為。
“為了建房子的事情,有人去告狀,開發商說不怕告,相關證件都已經批了,屬于個人開發。”劉翠說,除了本地村民外,也有不少外地人來這里買房。
劉翠介紹說,本村人購買村里這些小區的房子也是按照統一價格,與外地人來購買待遇一樣,不會有價格優惠。
隨后,記者以外地購房者的身份聯系了贊善村小區的一位張姓售樓負責人,他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現在小區里面還有樓房在賣,外地人也可以買房,房價一層是1690元/平方米,頂層1400元/平方米,均價1700元/平方米左右,平均一套房子售價大概20多萬元。
那么這些房子是否是正規的商品房呢?對此,該售樓負責人說:“這個房子就屬于商品房,沒有房產證,有購房合同,和我們的開發商負責人簽合同,能否走貸款不太好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那么,通過土地置換,贊善小學將舊址土地歸還給贊善村之后,開發商在贊善小學舊址上建設商品房是否獲得了相關證件和被確權呢?沙河市國土局并未就此給記者以明確答復。
該部門只回復稱,經贊善村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并請贊善辦事處報當地政府同意,贊善村將贊善小學原址(北校區)集體建設用地收回,由村集體統一安排使用。
贊善村村民張立(化名)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我到沙河市國土局去了很多次,2014年小區承建動工的時候,就去了沙河市國土局(舉報),(舉報后)國土局派人過來檢查,要求他們停工。等檢查的人走了之后又開始動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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