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6-03-16 13:50:25
3月15日,金城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朱祖國、恒鑫礦業及其他三名被告由于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訴。原告同時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院2016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將凍結朱祖國在恒鑫礦業名下44.686%的股權,凍結期限為2年。而這一裁決也引來的深交所的詢問函。
每經編輯|朱萬平
3月15日,金城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朱祖國、恒鑫礦業及其他三名被告由于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訴。原告同時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院2016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將凍結朱祖國在恒鑫礦業名下44.686%的股權,凍結期限為2年。而這一裁決也引來的深交所的詢問函。
深交所在問詢函中表示,法院的裁決對在2012年金城股份實施破產重整期間,公司實際控制人朱祖國及其一致行動人出具的擬注入資產的評估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且至少包括朱祖國持有的恒鑫礦業公司全部股權的承諾有何影響。這一承諾能否按期履行,如不能按期履行,朱祖國將采取何種補償措施。
實控人擬注入礦業公司股權遭凍結
據了解,朱祖國及一致行動人曹雅群、張壽清、文菁華為金城股份的控股股東,朱祖國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朱祖國同時事恒鑫礦業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恒鑫礦業股權44.686%。設立于2002年的恒鑫礦業主營業務為礦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注冊資本726.75萬元,注冊地址興國縣社富鄉九山村。
2016年3月11日,公司收到江西省興國縣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裁定書表示,法院在審理原告訴被告朱祖國、恒鑫礦業及其他三名被告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2月24日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凍結被告朱祖國在恒鑫礦業名下44.686%的股權。原告方面亦為申請財產保全進行擔保。法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并裁定凍結被告朱祖國在恒鑫礦業名下44.686%的股權,凍結期限為2年;查封原告方面為申請財產保全提供的擔保財產,查封期限為2年。
注入承諾逾期近3年
早在2012年,在金城股份破產重整期間,公司第一大股東錦州鑫天紙業有限公司按照30%的比例讓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他股東按照22%的比例讓渡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計讓渡約6678.69萬股,受讓對象為重組方,即恒鑫礦業公司控股股東朱祖國及其一致行動人有條件受讓。其中的條件之一便是將恒鑫礦業在12個月內注入到上市公司。
然而,2013年10月14日,本應該是朱祖國注入資產的時限,然而當年7月25日,金城股份發布公告稱,由于重組相關各項工作預計難以在2013年10月14日之前全部完畢,實際控制人朱祖國預計將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提出日期推遲至2014年4月15日前。然而等了半年,朱祖國卻再度爽約。
2014年2月14日,金城股份再次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延期公告,朱祖國稱將積極推進重組相關工作,預計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重大資產重組方案。
不斷延期的重組引來了各方壓力,朱祖國終于在2014年5月開始籌劃重組,謀求收購百花醫藥集團100%股權和百花生物48.94%股權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同時也替代履行其注入稀土等資產的承諾。為此,金城股份停牌長達5個月。
然而,漫長的等待換回來的依舊是失敗,2014年12月11日,金城股份宣布終止收購計劃。如今,在注入承諾逾期近3年后,擬注入資產又因為實控人惹上官司而遭到凍結。這也意味著該承諾或又變的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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