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2-12 09:52:45
昨日(12月11日),中國保監會向各保險集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發《關于保險資金運用屬地監管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為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保監會已授權北京、上海、江蘇、湖北、廣東、深圳六地的保監局代行部分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職權。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昨日(12月11日),中國保監會向各保險集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發《關于保險資金運用屬地監管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為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保監會已授權北京、上海、江蘇、湖北、廣東、深圳六地的保監局代行部分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職權。
具體來看,各保險機構在上述6省市的基礎設施、股權、不動產等投資項目注冊登記或投資后,接受試點保監局對投資項目的風險監管;在上述6省市轄區內經營的保險法人機構(保險集團公司及其控股的保險類子公司除外)的資金運用,接受試點保監局的風險監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留意到,今年4月,保監會曾向上述監管局下發過開展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試點工作的相關通知,授權六地保監局監測轄區內中小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風險及轄區內基礎設施、股權、不動產等保險資金投資項目的狀況及其風險。而相比今年4月下發的通知,此次《通知》拓寬了上述6省市保監局的屬地監管范圍,主要是從中小保險公司擴至各保險機構及在上述6省市轄區內經營的保險法人機構。
一位接近保監會但不愿具名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坦言,4月的文件是發給保監局,而這次的《通知》是發給各個保險公司,主要是明確了機構和范圍,這次相當于要實際開展相關工作了。
業內人士認為,屬地監管試點政策的落地,對于保險資金更好地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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