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3-12-26 08:50:18
本報記者王穎春
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要求在保持居民用電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老城區和棚戶區改造,加大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國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戶改造,做到抄表到戶。新建居民小區供電設施要按照“一戶一表”的標準進行建設,由電網企業統一負責運行維護,執行階梯電價制度。
通知提出,在保持居民用電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尚未出臺居民用電峰谷電價的地區,要在2015年底前出臺,由居民用戶選擇執行;已經出臺的地區,要根據實施情況和電力負荷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
通知明確,各地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兼顧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措施,細化操作辦法。要規范出租房屋電費結算行為,業主不得對租戶用電進行加價,擾亂電價秩序。對“一房多戶”、“一戶多人口”等問題,在溝通協調基礎上,可通過分線分表或適當增加電量基數等辦法妥善處理,確保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得到順暢執行。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