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1-06-17 15:27:00
每經網6月17日電(每經記者 鄭佩珊) 6月17日下午2點,神秘富豪顏立燕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此前公訴人對于顏立燕的兩項指控,犯挪用資金罪以及合同詐騙罪都沒有成立,而是判定顏立燕一個新的罪名違法發放貸款,最終判刑顏立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顏立燕辯護律師田文昌表示這一兩天會與顏立燕商榷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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