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0-11-23 08:27:17
從源頭上控制信貸資金挪用風險,嚴肅查處信貸資金挪用于農產品炒作、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規行為,抑制不合理信貸資金需求。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加大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信貸資金支持力度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銀行業監管部門切實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投向的監管,加強涉農信貸資金用途管控,認真落實“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對信貸資金使用的各項要求,從源頭上控制信貸資金挪用風險,嚴肅查處信貸資金挪用于農產品炒作、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規行為,抑制不合理信貸資金需求。
《通知》強調,要督促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緊密結合相關農產品價格形成因素,安排資金投放于造成供給缺口的主要環節,扶持生產,保障供應,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在持續加大涉農信貸投放,確保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資金的同時,要統籌兼顧“保增長”和“防風險”要求,加強貸款“三查”,嚴格執行放貸條件,強化風險監測和流程管控,保證資金安全,切實防范涉農不良貸款反彈。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準確掌握當前農副產品各類品種的市場信息和今后一段時期的價格走勢,對供給缺口較大的農產品品種予以重點支持,例如,粳米、玉米、蔬菜、棉花、食糖等,以提高這些產品的生產、加工能力,加大市場供應量。同時,對因物流不暢、運力較低等流通環節形成價格上漲的,要通過對集貿市場建設、冷鏈物流和運輸企業的信貸扶持,加快農副產品市場流轉。
《通知》還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價格上漲較大農副產品的生產、產銷區運輸時間、產品銷售周期等特點,合理掌控涉農信貸投放節奏。對蔬菜主產區,可根據時令集中投放,避免耽誤農時;在收獲季節集中發放初級農產品收購資金。對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農戶和企業,要根據生產加工及流通上下游企業、農戶資金需求狀況確定信貸投放時機和額度,科學把控投放進度,保證資金及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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